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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办公中心
国际办公中心(A3-1)工程地下3层,地上包括公寓、裙房部分。上部由二栋高层(A3.1为45层,高149.7米,A3.3为37层,高124.5米)及二栋5层裙房(A3.2、A3.4高23.7米)组成。因工程工期比较紧,平面布置合理与否,将直接关系到施工进度的快慢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高低,为保证工程进展,根据工程特点,拟选用三台塔吊,经综合考虑,A3.1、A3.3、A3.2边各布置一台塔吊。1#,3#塔吊型号均为STT153,臂长60米,臂端最大起重量为2吨,额定电容量为70KVA,两塔吊分别服务于A3.1与A3.3两栋高层;2#塔吊为TC5610,臂长56米,臂端最大起重量为1.08吨,额定电容量为50KVA,该塔吊主要服务于5层的裙房部分。由于现场前期施工需要,2#塔吊TC5610的基础需采用钢格柱形式,在土方未开挖之前进行塔吊安装,故考虑在塔吊桩基内预埋格构柱升至自然地面200mm处,且塔吊的混凝土承台“悬空”座于钢格柱上,钢格柱深入承台约1米。